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通知,请通知本单位历年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对象,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事项详见《招生简章》(附件)。
凡完成并通过网上报名的对象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1式3份,附上《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式1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4:00-17:00统一报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盖章。
说明:1、《“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备注栏需注明“报考大学、报考领域”,例:华师大、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名称详见招生简章)
2、用excel格式制作一张表(表头:现工作单位、姓名、获得规培合格证时间、报考大学、报考领域),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此表电子稿发至jyjrskgyyx@126.com,邮件命名为“单位简称+规培考研”。
附件:1、华师大招生简章http://www.ecnu.edu.cn/8e/b2/c1952a102066/page.htm
教育局人事科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