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宣传平台管理制度
来源: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宣传平台管理制度

晋元高级中学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晋元高级中学校园网的建立,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我校计算机用户间互连、交流,信息资源共享。该网络的建立不仅是为我校提供了一条现代化的"信息高速公路",同时也打开了我校通住全国、走向世界的信息之门。主要服务对象是我校的教职工及在校学生。服务目的定位在为日常教育教学及科研服务。凡使用我校校园网的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安全管理守则: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连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技术监督。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加强对校园网防火墙等核心安全设备和网络舆情监控系统投入,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3、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4、不利用校园网进行商业和其他任何盈利性活动。尽可能的把计算机及网络应用在教育教学及科研相关教育教学活动上去。

5、所有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撒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以及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6、用户在网络上对有关软件上、下载时,应注意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7、用户有义务向各级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管理办法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系本校官方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系学校主楼底楼中央大厅大型显示屏,上述宣传媒体由校党总支和校长室指导校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晋元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将以资讯推送等方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校园文化,展现师生精神风貌,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新载体。

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得发布违背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否定党的领导、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内容。

四、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五、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报经校行政中心审阅、核准后方可发布。校内各部门如需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信息,需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阅,报行政中心核准后,再安排推送、发布。

六、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中一经发现存在意识形态问题与风险,须第一时间启动中止与撤除,纪录在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汇报。

七、晋元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平台密码、电子显示屏服务器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

八、本办法由晋元高级中学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突发舆情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委关于《上海市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普陀区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管理,建立突发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副校长王华

          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季洪旭

副组长:党总支委员、副校长王华琼

成员:各中心、年级部主任

二、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通报机制,妥善处理负面舆情事件、意识形态重大问题。若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舆情,影响政治安全时,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党工委汇报。相关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口头上报,当天完成书面报告上报,并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三、在突发性公共事件新闻应对处置过程中,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和全面报送发布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四、领导小组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应急状态下,可以成立临时处置小组等机构。要与参与突发事件报道的主流媒体记者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五、管好校报校刊、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做好舆情应对和网络宣传。加强对校园网防火墙等核心安全设备和网络舆情监控系统投入,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针对新时期网络特点,认真收集和整理突发事件的国内外舆情,关注网上负面和衍生报道信息,及时上报,及时组织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六、领导小组将加强突发性公共事件新闻应对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生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的部门和环节,都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关于在《晋元》杂志采编发行过程中加强意识形态

监督管理的规定

 

为更好地发挥学校刊物宣传窗口的作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在《晋元》杂志采编发行过程中加强意识形态监督管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制订本规定。

一、《晋元》杂志系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校刊。办刊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校园文化,展现师生精神风貌,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平台。

 二、《晋元》杂志办刊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内部报刊管理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并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晋元》杂志在采编发行过程中须加强意识形态监督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得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否定党的领导、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论,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内容。

四、《晋元》杂志总编、副总编、文字主编、美术主编、编辑委员均对意识形态监督管理负有责任。稿件须经投稿人(教师稿件)或推荐教师(学生、家长、校友等稿件)初审,文字编辑二审,责任副总编三审确认后方可刊发。《晋元》杂志发行须经过电子稿校对、数码小样校对和成品抽样审查方可向受众群体发放。

五、《晋元》杂志在采编发行过程中一经发现意识形态问题与风险,须立即停止相关部分的刊发流程,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汇报。对于发现问题并已开始发放的,须立即停止发放并启动追回。尚未发放与追回的刊物须清点封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