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与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沪教委基〔2015〕30号)文件精神与要求,为顺利实施与规范管理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循我校的办学理念“学会选择、主动学习、卓越发展”,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主管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
(一)客观记录,真实反映。
(二)内容全面,体现特色。
(三)注重过程,指导发展。
(四)公开公平,强化监督。
三、记录和评价内容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是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详见附件1-2)的形式呈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党团活动等情况。
(二)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主要反映学生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学习经历等。
(三)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艺术活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等。
(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主要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情况。
四、记录方法与程序
学校利用市教委建立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学校和社会机构统一录入,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一)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每学期及时填写《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学校在信息管理系统内统一录入学生自我介绍、军事训练、农村社会实践、国防民防活动、党团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违纪违规情况、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学习经历、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和学校特色指标等内容。学生基本信息、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等内容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记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学科类竞赛项目、体育比赛项目、艺术比赛、科技比赛及市学生艺术团名单分别见附件1-3、4、5、6、7。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用于撰写自我介绍的材料;高中毕业前,学生要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介绍,以及遴选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
(三)公示审核。由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相关实证材料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之前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由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导入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信息需先在该电子平台公示。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需要事先审核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客观信息与数据。
(四)导入系统。学校公示后的信息及基础型课程成绩由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由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
(五)形成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再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档,并供高等学校招生参考使用。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学校层面分工落实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晋元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综评领导小组)及晋元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综评工作小组), 形成工作例会制度,负责协调和落实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日常事务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协调。
(1)晋元高级中学综评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季洪旭
组 员:王华、刘璇、王华琼
(2)晋元高级中学综评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王华、刘璇、王华琼
组 员:双教中心:李莹、陈理纳、孙时敏、袁薇、唐蕾
年级部:卞晓玥、鲁鸣、张蓉
校学生会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3)成立学校“研究性学习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审核办法,对学生提交的“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及其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
(4)年级部负责信息审核、双教中心负责信息公示、录入(包括信息输入、核对、上报三个环节)、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5)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需求,系统梳理社会实践资源;双教中心制定本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主动对接社区、社会实践基地,建立学生社会实践的双向签约制度;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指导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导师队伍,有序组织学生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体性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制度
(1)制定学生“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审核办法,对学生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真实性进行认定。
(2)制定“学校特色指标”评价记录管理办法,并对学生表现进行评定。
(3)制定信息审核、公示、录入的实施办法和制度。所有由学校录入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必须在校内公示。学校拟录入的信息经学校审核或评定后需在校内公示(一般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再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档。
在公示期内,学校接受本校家长和学生对相关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质询与投诉,若查实信息有误,学校需更正并重新审核相关内容。
2.指导学生
班主任指导学生填报“自我介绍”和“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内容。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要求,指导学生按时、客观、真实地记录学习和成长经历。
——指导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用于撰写自我介绍的材料;在高中毕业前再次遴选高中三年积累的典型事例,用于撰写“自我介绍”。
——指导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遴选“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
3. 操作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1)系统维护
在系统开放期间,有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网络安全和畅通。
(2)信息填报的内容与周期以及责任部门
表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
(一)数据内容与周期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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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
典型事例 |
√ |
√ |
√ |
√ |
√ |
|
自我介绍 |
|
|
|
|
|
√ |
(二)责任部门
1.年级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用于学生撰写自我介绍的材料,并对学生递交的典型事例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学生撰写“自我介绍”进行审核和公示。
2.教务处负责录入学生的典型事例和自我介绍。
表2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一)数据内容与周期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
军事训练 |
√ |
|
|
|
|
|
农村社会实践 |
|
|
√ |
|
|
|
国防、民防活动项目 |
√ |
√ |
|
|
|
|
党团活动 |
√ |
√ |
√ |
√ |
√ |
√ |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 |
√ |
√ |
√ |
√ |
√ |
违纪违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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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犯罪记录 |
|
|
|
|
|
√ |
(二)责任部门:双教中心
学生军事训练、农村社会实践、国防、民防活动(详见附件1-8)结束后,德育处及时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每学期末,德育处及时录入学生本学期获得的个人先进荣誉称号(详见附件1-9);由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出1-2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党团活动(主要指学生参加各级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高中生党校培训,以及市、区县、学校共青团活动),提交德育处录入参加党团活动情况。违纪违规情况和是否有犯罪记录均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由学校德育处进行统一录入。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后确有悔改表现,学校或区教育局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解除其处分。
表3.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一)数据内容与周期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
基础型课程成绩 |
√ |
√ |
√ |
√ |
√ |
|
拓展型课程 |
√ |
√ |
√ |
√ |
√ |
|
研究型课程 |
√ |
√ |
√ |
√ |
√ |
|
(二)责任部门:双教中心
每学期末,高中学校应及时将学生本学期基础型课程学期成绩原始分、学生修习的拓展型课程科目及其相应的总学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研究型课程主要记录学生高中期间参与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经历,包括修习本校开设的研究型课程及课内参与的课题或项目,也包括参与非本校组织的各类调查研究课题或实践项目等。其中,在学校开设的研究型课程内参与的课题或项目不单列,只需列出研究型课程名称;学生参与非本校组织的各类调查研究课题或实践项目需单列课题或项目名称,且必须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中有记载,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题或项目指导教师(非本校的教师需写明所在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证明,由专家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再由学校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型课程一般每学年录入一至两次,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在每学年末或每学期末进行录入。
表4.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等内容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记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学科类竞赛项目、体育比赛项目、艺术比赛、科技比赛及市学生艺术团名单分别见附件1-3、4、5、6、7。
表 5.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一)数据内容与周期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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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发明、专利情况 |
√ |
√ |
√ |
√ |
√ |
√ |
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 |
|
|
|
|
√ |
|
(二)责任部门:双教中心
学校专家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及其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指导教师(包括校内外教师或专家)要撰写对代表作的简要评语,保证评语的客观性。高三第一学期末,双教中心完成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审核、公示和录入工作。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科技比赛见附件6。
表 6.学校特色指标
(一)数据内容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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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
高二 |
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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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
学校特色指标 |
|
|
|
|
√ |
|
(二)责任部门:双教中心
1.学校结合办学理念和学生实际设计满足以下4个要求的“学校特色指标”一是学校有独特的育人目标,主要体现学校培养人才的特色内涵;二是有特色课程群的支撑,仅仅是单个特色项目或活动还不足以形成学校特色指标;三是特色课程群覆盖本校的全体学生或大多数学生;四是有特色指标的测量评价的具体标准,对学生表现等第的评定有切实的依据。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特色指标操作办法,作为本
校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的一部分。操作办法应包括学校特色指标名称、指标的含义,指标的表现性评价标准,学生表现记录与评价办法,评价人员与程序,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等。
3.学生“学校特色指标”表现由教务处在高三规定时间内根据操作办法评定,学校公示学生表现等第,公示无异议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3)信息录入的流程和时间
① 数据准备。
填报前,学校需要在线下完成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和公示。
每学期末至下一学期初的前1周,学校组织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下一学期第2周开始进行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
②数据填报
可划分记录填报、记录审核和记录确认三个阶段。
Ⅰ.记录填报:下一学期的第3周起,为期2周;逾期不能新增或改动。
Ⅱ.记录审核:下一学期第3-4周,逾期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数据不进入《纪实报告》。
Ⅲ.记录确认:下一学期第5周,逾期未确认的数据默认为确认通过。对于问题数据,若已提交的,在确认周期内,可以修改并重新审核、确认;逾期未修改并完成确认的,自动升级到区县处理,并追究信誉责任。
Ⅳ.记录公示:下一学期第6周。在记录确认阶段通过确认的数据,在系统中予以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数据正式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4.推进使用
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主管理,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促进教师转变观念,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指导和生涯辅导。
深入系统地分析、利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织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形成人才培养的特色。
5.审核监督
所有由学校录入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必须在校内公示。学校拟录入的信息经学校审核或评定后需在校内公示(一般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再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档。
在公示期内,学校接受本校家长和学生对相关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质询与投诉,若查实信息有误,学校需更正并重新审核相关内容。
六、评价结果应用
(一)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促进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三)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参考。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2017年起,推动高等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试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的参考。相关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七、组织管理保障
(一)明确组织管理制度。实行教务处和德育处、年级组两级管理制度,共同负责、协调、落实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学校成立晋元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级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
(二)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三)建立信息确认制度。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各相关社会机构、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比赛活动项目和荣誉称号等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学校、社会机构、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对各自录入或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与数据进行确认。
(四)严格信誉制度。接受信誉等级评定,坚持信誉至上原则。
(五)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学校需要在全校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都要公示。
对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学生可以向所在高中学校、区教育局和市教委逐级举报投诉。对高中学校和社会机构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采取下调信誉等级等措施给予严肃处理。对学生个人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2017年9月29日
附件:3.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学科类竞赛项目
4.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体育比赛项目
5.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艺术比赛
6.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科技比赛
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名单
8.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国防、民防活动
9.个人荣誉称号、违纪违规类型
10.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时间要求
11.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工作有关特殊情况的指导说明
附件1-3
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
学科类竞赛项目
类型 |
序号 |
竞赛名称 |
国际级竞赛 |
1 |
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IMO) |
2 |
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IPhO) |
|
3 |
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IChO) |
|
4 |
国际生物奥林匹克竞赛(IBO) |
|
5 |
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 |
|
国家级竞赛 |
6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7 |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
|
8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
|
9 |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 |
|
10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
|
11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
12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
|
13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
市级竞赛 |
14 |
上海市中学生时政知识大赛 |
15 |
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 |
|
16 |
中学生古诗文阅读大赛 |
|
17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上海赛区) |
|
18 |
上海市中学生数学竞赛(高二、高三竞赛项目) |
|
19 |
上海市中学生英语竞赛(高三竞赛项目) |
|
20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上海赛区) |
|
21 |
上海市中学生物理竞赛(高一物理竞赛,高二物理团体对抗赛,高三物理竞赛) |
|
22 |
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
|
23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上海赛区) |
|
24 |
上海市高中生生物学竞赛 |
|
25 |
上海市中学信息科技竞赛 |
|
26 |
上海市中学生劳动技术竞赛 |
附件1-4
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体育比赛项目
类别 |
序号 |
竞赛名称 |
备注 |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 |
|
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以及世界锦标赛、全国锦标赛等 |
由市体育局竞体处提供清单 |
国家级学生体育比赛 |
1 |
全国学生运动会 |
|
2 |
全国中学生或青少年体育锦标赛 |
|
|
市体育局、市教委共同认定的市级青少年竞赛 |
3 |
上海市运动会 |
综合性 |
4 |
上海市冰壶锦标赛 |
|
|
5 |
上海市射击锦标赛 |
|
|
6 |
上海市射击冠军赛 |
|
|
7 |
上海市射箭锦标赛 |
|
|
8 |
上海市射箭冠军赛 |
|
|
9 |
上海市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 |
|
|
10 |
上海市青少年击剑锦标赛 |
|
|
11 |
上海市中小学生击剑冠军赛 |
|
|
12 |
上海市青少年现代五项锦标赛 |
|
|
13 |
上海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 |
|
|
14 |
上海市青少年帆船锦标赛 |
|
|
15 |
上海市青少年帆船冠军赛 |
|
|
16 |
上海市青少年帆板锦标赛 |
|
|
17 |
上海市青少年帆板冠军赛 |
|
|
18 |
上海市青少年赛艇锦标赛 |
|
|
19 |
上海市青少年皮划艇锦标赛 |
|
|
20 |
上海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 |
|
|
21 |
上海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 |
|
|
22 |
上海市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 |
|
|
23 |
上海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 |
|
|
24 |
上海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
|
|
25 |
上海市中学生田径冠军赛 |
|
|
26 |
上海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
|
|
27 |
“民立杯”上海市中小学生游泳冠军赛 |
|
|
28 |
上海市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 |
|
|
29 |
上海市青少年水球锦标赛 |
|
|
30 |
上海市花样游泳锦标赛 |
|
|
31 |
上海市少年儿童体操锦标赛 |
|
|
32 |
上海市青少年艺术体操锦标赛 |
|
|
33 |
上海市青少年蹦床锦标赛 |
|
|
34 |
上海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 |
|
|
35 |
上海市青少年女子曲棍球锦标赛 |
|
|
36 |
上海市青少年棒球锦标赛 |
|
|
37 |
上海市青少年垒球锦标赛 |
|
|
38 |
上海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
|
|
39 |
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杯赛 |
|
|
40 |
上海市中小学生篮球锦标赛 |
|
|
41 |
上海市青少年篮球比赛 |
|
|
42 |
上海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
|
|
43 |
上海市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 |
|
|
44 |
上海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
|
|
45 |
上海市中小学生乒乓球冠军赛 |
|
|
46 |
上海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
|
|
47 |
上海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 |
|
|
48 |
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网球排名赛总决赛 |
|
|
49 |
上海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 |
|
|
50 |
上海市武术(套路)锦标赛 |
|
|
51 |
上海市武术(散打)锦标赛 |
|
|
52 |
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
|
|
市教委认定的体育活动或比赛 |
53 |
上海市学生运动会 |
|
54 |
上海市中学生常规比赛 |
|
|
55 |
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杯赛 |
|
附件1-5
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艺术比赛
类别 |
序号 |
比赛名称 |
备注 |
国家级学生艺术比赛 |
1 |
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
|
市教委主办或认可的市级艺术比赛 |
2 |
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 |
|
3 |
上海市学生音乐节 |
|
|
4 |
上海市学生舞蹈节 |
|
|
5 |
上海市学生戏剧节 |
|
|
6 |
上海市学生艺术设计展 |
|
|
7 |
上海国际艺术节 |
|
|
8 |
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新人新作比赛 |
|
|
9 |
夏季音乐节 |
|
|
10 |
上海市学生艺术单项比赛 |
|
|
11 |
学生书法绘画比赛 |
原加分项目 |
|
12 |
上海市学生新年音乐会 |
|
附件1-6
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科技比赛
类别 |
序号 |
竞赛名称 |
备注 |
重大国际性青少年科技竞赛 |
1 |
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IOI)选拔赛暨精英赛 |
青少年信息学国际顶级赛事 |
2 |
RoboCup青少年世界杯 |
世界机器人顶级赛事,全自控机器人竞赛,包括足球、舞蹈、搜救等项目 |
|
3 |
OM世界头脑奥林匹克活动 |
创新思维国际竞赛 |
|
4 |
DI全球总决赛 |
创新思维国际竞赛 |
|
由教育部主办或与其他部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 |
5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 |
6 |
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
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 |
|
7 |
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青少年信息学全国赛事 |
|
8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
青少年信息学全国赛事 |
|
9 |
RoboCup青少年世界杯中国赛 |
世界机器人顶级赛事中国赛 |
|
10 |
OM世界头脑奥林匹克活动中国区比赛 |
市教委备案竞赛,OM全国赛 |
|
11 |
DI国际邀请赛 |
DI全国赛 |
|
12 |
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13 |
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14 |
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15 |
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16 |
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17 |
全国青少年无线电通信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18 |
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等主办 |
|
由市教委主办或认可的市级青少年科技竞赛 |
19 |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市科协牵头主办 |
20 |
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 |
市科委牵头主办,原加分竞赛 |
|
21 |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上海地区竞赛 |
原加分竞赛 |
|
22 |
上海市青少年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 |
原加分竞赛 |
|
23 |
上海市中学生数学知识应用竞赛 |
原加分竞赛 |
|
24 |
上海市青少年物理实验竞赛 |
原加分竞赛 |
|
25 |
上海市青少年应用化学与技能竞赛 |
原加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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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上海市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 |
原加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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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上海市未来工程师大赛 |
与上海市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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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RoboCup青少年世界杯中国赛区上海地区选拔活动 |
上海选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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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上海市青少年机器人知识与实践比赛 |
包括知识竞赛与机器人竞速、智能机器人等实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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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上海市青少年头脑创新思维竞赛(DI)活动 |
全国赛上海选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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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上海市头脑奥林匹克创新大赛 |
有竞赛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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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意设计评选活动 |
与市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迄今举办五届,科技创意类设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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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国际科学与和平”上海市青少年大赛 |
原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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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上海赛区 |
有竞赛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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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上海市青少年“未来之星”科普知识、创新模型大赛 |
有竞赛许可证 |
附件1-7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名单
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交响乐团(南洋模范中学)
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女子吹奏乐团(市三女中)
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一团(同济一附中)
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二团(市北中学)
5.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仲盛舞蹈团(虹口青少年活动中心)
6.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一团(长宁区少年宫)
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二团(杨浦区少年宫)
8.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三团(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9.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书画社(逸夫职校)
10.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工艺表演一团(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1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工艺书画表演二团(长宁区少年宫)
1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小伙伴艺术团
1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春天合唱团
1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天山中学管弦乐团
15.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合唱团
16.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好小囡少儿京剧团(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1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沪剧团
18.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
19.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民乐团
20.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影视剧团(市二中学)
2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管弦乐团
2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大同中学管弦乐团
2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复旦附中管乐团
2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管乐团
25.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高境一中管乐团
26.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格致中学弦乐团
2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弦乐团
28.上海市洋泾中学男声合唱团(筹)
29.黄浦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民乐团(筹)
30.上海市延安中学民乐团(筹)
31.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民乐团(筹)
32.上海市控江中学行进管乐团(筹)
附件1-8
建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国防、民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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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活动名称 |
备注 |
国家级 |
1 |
全国军事训练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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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1 |
上海市中学生民防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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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市中学生民防运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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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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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走近边防线-上海市青少年国防教育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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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
个人荣誉称号、违纪违规类型
1、市、区县、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2)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其中包括10个类别,即自立自强奖、自尊自爱奖、明礼诚信奖、正值勇敢奖、勤劳节俭奖、尊老爱幼奖、尊师爱学奖、乐于助人奖、尊重自然奖、敬业奉献奖。
(3)区县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4)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2、违纪违规:
(1)学校处分:一般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
(2)违法犯罪,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但学籍仍旧保留的。
附件1-10
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时间要求
一、高中学校数据录入
(一)数据内容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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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
高二 |
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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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第一学期末 |
第二学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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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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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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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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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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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民防活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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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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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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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发明、专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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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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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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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型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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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型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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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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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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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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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入的流程和时间
1.数据准备。
填报前,学校需要在线下完成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和公示。
每学期末至下一学期初的前1周,学校组织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下一学期第2周开始进行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
2.数据填报
可划分记录填报、记录审核和记录确认三个阶段。
(1)记录填报:下一学期的第3周起,为期2周;逾期不能新增或改动。
(2)记录审核:下一学期第3-4周,逾期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数据不进入《纪实报告》。
(3)记录确认:下一学期第5周,逾期未确认的数据默认为确认通过。对于问题数据,若已提交的,在确认周期内,可以修改并重新审核、确认;逾期未修改并完成确认的,自动升级到区县处理,并追究信誉责任。
(4)记录公示:下一学期第6周。在记录确认阶段通过确认的数据,在系统中予以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数据正式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导入
每年各有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完成数据导入。
三、社会实践活动数据导入
由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在下一学期第二个月学生“记录确认”开始前完成数据导入。
四、体质监测数据导入
由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在下一学期第二个月学生“记录确认”开始前完成导入。
附件1-11
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工作
有关特殊情况的指导说明
一、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均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记录要求按照《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珠峰中学的在籍学生可参照《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由学校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国际课程班学生、经认定的学生运动员、内地民族班学生、综合高中学生、境外学生可参照《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但其《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不作达标要求,由学籍所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要求。
四、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以下原则进行记录:
1.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需由高中学校录入的信息,相关信息由就读学校公示后移交学籍所在学校进行如实记录(就读学校负责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其中,每学期基础型课程成绩按原始分录入,在信息管理系统内以原始分数呈现(系统不作排位)。
2.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由就读学校负责。(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开放非在籍学生的注册和学籍绑定功能。)
3.学生学籍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以及学生电子学生证相关刷卡数据信息根据学生学籍号自动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印发 |
2019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