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 行)
第一部分 申报要求及奖励标准
一、课题评比奖励
1.申报要求
(1)凡本校教师申报国家级、市级、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下属的业务部门的教育科研课题正式立项或项目研究成果经评比获奖,可根据课题立项层次或获奖等第获得学校相应奖励。
(2)立项奖奖励项目负责人。成果奖为项目奖励,若该教育科研课题为集体项目,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每位成员的具体奖励额度(根据研究过程中的态度、投入、贡献等实际情况)。若课题获得成果奖,则不再进行结题奖。
(3)同一课题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不能兼得,就高享受。
(4)项目若有争议,由学校研究认定。
2.奖励标准(单位:元)
(1)立项奖
项目级别 |
国家级 |
市级 |
区级 |
|||
重点 |
一般 |
重点 |
一般 |
重点 |
一般 |
|
奖金额度 |
1600 |
1000 |
1000 |
600 |
500 |
200 |
(2)结题奖
项目级别 |
国家级 |
市级 |
区级 |
|||
重点 |
一般 |
重点 |
一般 |
重点 |
一般 |
|
奖金额度 |
1800 |
1200 |
1200 |
800 |
600 |
300 |
(3)成果奖
项目级别 |
国家级 |
市级 |
区级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奖金额度 |
15000 |
12000 |
8000 |
10000 |
7000 |
5000 |
5000 |
3000 |
1000 |
二、文章发表奖励
1.申报要求
(1)凡本校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相关文章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正式出版刊物(报刊)上发表,可根据发表刊物等级获得相应奖励。
(2)若该论文为多人合作撰写,则第一作者负责分配每位成员的具体奖励额度(根据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态度、投入、贡献等实际情况)。
(3)若同一论文多次发表,以最高级别计奖。
(4)项目若有争议,由学校研究认定。
2.奖励标准(单位:元)(根据认定级别确定)
项目级别 |
国家级核心期刊 |
市级刊物 |
区级刊物 《普陀教育》 |
校级 科研期刊 |
奖金额度 |
1000 |
800 |
300 |
200 |
三、论文评比奖励
1.申报要求
(1)凡本校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下属的业务部门组织的评比获奖,可根据获奖等第获得相应奖励。
(2)若该论文为多人合作撰写,则第一作者负责分配每位成员的具体奖励额度(根据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态度、投入、贡献等实际情况)。
(3)论文评比获奖,原则上不限篇数可兼得。若同一论文多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奖。
(4)项目若有争议,由学校研究认定。
2.奖励标准(单位:元)(根据认定级别确定)
项目级别 |
国家级 |
市级 |
区级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奖金额度 |
5000 |
3000 |
2000 |
2000 |
1200 |
600 |
800 |
500 |
200 |
四、校级“科研先进个人”奖励
学校每年度根据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的情况,综合考量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参与各级各类论文评比等,评选出校级“科研先进个人”2至4名,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五、教学评比奖励
1.申报要求
(1)凡本校教师参加区级(含区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下属的业务部门(如市教委、市教研室、区教育局、区教研室等)及教育学会等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获奖,可根据获奖等第获得相应学校奖励。
(2)教案、说课、课件制作、教学基本功等单项竞赛奖项乘以系数0.8,班主任育德能力、班会课等德育类竞赛奖项乘以系数0.8。
(3)同一教育教学评比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不能兼得,就高享受。
(4)项目若有争议,由学校研究认定。
2.奖励标准(单位:元)
项目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国家级 |
3000 |
2000 |
800 |
全国教育教学大奖赛 |
市级 |
1500 |
1000 |
600 |
教育教学技能大奖赛 (四年一次) |
区级 |
1000 |
800 |
500 |
|
国家级 |
2000 |
1000 |
600 |
各条线组织的教育教学评比活动(有选拔机制) |
市级 |
1000 |
600 |
300 |
|
国家级 |
500 |
各类邀请参加的教育教学展示活动 |
||
市级 |
300 |
|||
区级 |
200 |
六、竞赛辅导奖励
1.申报要求
(1)凡本校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区级(含区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可根据学生获奖等第获得相应奖励。学生团体奖项乘以系数2.0。同一指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同一次比赛中多人获得同一级别奖项,其奖励金额计算方法为:1人奖金额+(此奖项获奖人数-1)*系数0.8。
(2)以竞赛项目为单位进行奖励。若该竞赛由多名教师组成指导团队,则由指导团队负责人负责分配每位成员的具体奖励额度(根据竞赛辅导过程中的态度、投入、贡献等实际情况)。若教师仅负责学生参赛相关组织工作,而未进行相关学生竞赛辅导,则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奖励。
(3)同一年度内,指导教师辅导同一学生或同一学生团体多次获奖,其奖励金额计算方法为:最高级别奖*系数1.0,其次级别*系数0.8,再次级别*系数0.6,依次类推,累加总和即为最终奖额。
(4)高考加分类竞赛是指当年度由上海市教委公布的“具体的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加分项目”。
(5)项目若有争议,由学校研究认定。
(6)体育竞赛项目的奖励按另行制订的“体育竞赛奖励办法”(附件1)执行。
2.奖励标准(单位:元)
类别 |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学科类 |
国际级 |
30000 |
20000 |
10000 |
国际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 |
国家级 |
15000 |
10000 |
5000 |
全国中学生联赛(决赛)等 |
|
市级 |
6000 |
4000 |
2000 |
全国中学生联赛(上海赛区初赛)、上海市中学生竞赛等 |
|
科技类 |
国际级 |
15000 |
10000 |
5000 |
重大国际性青少年科技竞赛 |
国家级 |
5000 |
3000 |
1500 |
由教育部主办或与其他部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 |
|
市级 |
2500 |
1500 |
1000 |
由市教委主办或认可的市级青少年科技竞赛 |
|
区级 |
800 |
600 |
400 |
*由区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区级青少年科技竞赛(非综评类) |
|
艺术类 |
国家级 |
4000 |
2000 |
1500 |
国家级学生艺术比赛 |
市级 |
2000 |
1500 |
1000 |
市教委主办或认可的市级艺术比赛 |
|
区级 |
600 |
500 |
300 |
*由区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区级艺术比赛(非综评类) |
|
其他类 |
国家级 |
1000 |
800 |
500 |
其他各类综评类比赛 |
市级 |
800 |
600 |
300 |
||
区级 |
400 |
300 |
200 |
*由区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区级比赛(非综评类) |
七、专业特长奖励
1.申报要求
教师可根据自身特长,申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特色的项目。如:班级管理、自主作业设计、个性化阅读、微型课程开发、过程性评价、竞赛辅导、社团活动指导、参与编写或者编写专著、习题集等方面。
2.奖励标准
专业特长奖励项目将按独特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标准,由学校进行具体评价、审定,确定奖励标准。
第二部分 各类教师“卓越发展”奖项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奖励每年受理一次。由教师自行申报,填写《教师“卓越发展”奖项申报表》并提交至发展研究与质量保障中心,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经校务会批准后予以相应奖励。
2.申请课题评比奖励的教师,须提供课题项目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复印件;申请论文发表奖励的教师,须提供正式出版物复印件;申请论文评比奖励的教师,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论文复印件;申请教学评比奖励的教师,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竞赛辅导奖励的教师,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竞赛辅导过程性材料等。
3.申请“科研先进个人”的教师,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则上,填写申请课题评比奖励、文章发表奖励、论文评比奖励的教师自动成为校级“科研先进个人”候选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考核认定。
二、其他
1.申报者须对照每项“卓越发展”奖项的申报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填报,同时,须将材料复印件提交相关处室留存,归入教学档案、科研档案及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
2.任何被奖励的项目,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撤销并追回奖励。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2017年11月
附件1
晋元高级中学体育竞赛奖励办法
为积极做好体教结合工作,更好地办好体育二线学校,激励体育教师科学选材、科学训练、输送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申报要求
(1)凡本校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区级(含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获奖,可根据学生获奖等第获得相应奖励。学生团体奖项乘以系数2.0。
(2)若该竞赛由多名教师组成指导团队,则由指导团队负责人负责分配每位成员的具体奖励额度(根据比赛训练过程中的态度、投入、贡献等实际情况)。若教师仅负责学生参赛相关组织工作,而未进行相关学生比赛带训,则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奖励。
(3)奖励项目若有争议,由学校研究认定。
二、奖励标准(单位:元)
1.二线项目(游泳):
本奖励是指学校教师参与二线运动员的带训管理奖励。同一年度内,同一教师带队参加同一次比赛获多个奖项,以一个最高级别计奖。
(1)国家级比赛(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1000 |
800 |
600 |
400 |
200 |
100 |
(2)省市级比赛(上海市学生运动会、上海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上海市中小学游泳冠军赛、上海市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等)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500 |
300 |
200 |
2.非二线项目(比赛项目详见综评文件)
级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备注 |
国际级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500 |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 |
国家级 |
4000 |
2000 |
1500 |
800 |
600 |
400 |
全国性体育比赛、国家级学生体育比赛 |
市级I |
2000 |
1500 |
1000 |
500 |
300 |
200 |
市体育局、市教委共同认定的市级青少年竞技竞赛 |
市级II |
800 |
600 |
400 |
/ |
/ |
/ |
市级阳光体育系列赛,获得团体一等奖、团体二等奖或者单项前3名的给予奖励(最高级别奖*系数1.0,其次级别*系数0.8,再次级别*系数0.6,依次类推,累加总和即为最终奖额) |
区级I |
1200 |
800 |
600 |
/ |
/ |
/ |
篮球、足球、排球集体项目竞技类的正式比赛,进行名次奖励 |
区级II |
600 |
200 |
100 |
/ |
/ |
/ |
区级阳光体育系列赛,以团体总分名次或者是纯竞技类(不含游戏类)的单项名次为奖励基准(单项名次奖最高级别奖*系数1.0,其次级别*系数0.8,再次级别*系数0.6,依次类推,累加总和即为最终奖额),二者只可选其一,由学校校务委员根据具体比赛项目的参赛队伍和水平集体研究决定 |
3.等级奖励
达二级:500元每人(非二线,与名次不兼得);
达一级:1000元每人(二线,与名次不兼得);
达健将:5000元每人(二线,与名次可兼得,但一名运动员只奖励一次)。
4.对于某些获得突破性成绩且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项目(展示、表演类等),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校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给予“突出贡献奖”奖励。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