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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新修订稿)
   来源: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晋元高级中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20207月修订稿

为规范我校教职工职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行风、师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2019年)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重在实绩,激励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大力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构建师德表现的科学考评体系,形成正确评价导向,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满意、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教育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周期

每学期考核一次。(与学期教师基础性评价同步完成)

四、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内容

1、基本要求:

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要求,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恪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并且努力实施以下工作表现。

1)勇于责任担当(如:乐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等)。

2)主动关爱学生(如:经常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答疑、辅导、关爱学困生等;积极参与早自修、行规督导等管理工作; 主动护送学生到医院看急诊或陪护等)。

3)维护学校声誉(如:自觉维护学校声誉,有得到学校认可的见义勇为或突出行为;及时汇报并处理偶发危险事件等)。

4)参与各类活动(如:积极参加义务献血、爱心捐助、志愿者服务、文明创建、宣传报道、征文比赛、体育比赛等)。

   5)有其它突出表现。

2、师德不合格评定:

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猥亵行为的;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以及旅游等有价馈赠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经学校核实认定,将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幼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在以下项目中的言行,产生较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

1)抵触学校合理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及相关部门、组室安排的工作,以及行规督导、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

2)育人工作失范(如:侵占自修课、干扰选修课、公布考试分数、放弃特殊学生、不公正对待学生、轻漫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与家长冲突等)。

3)有损学校声誉(如:经常出现消极言论和传发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并在群体中产生负面影响;经常出现不利于同事间团结的言行等)

4)违反工作纪律(如:行规督导工作不到位、不尽责,擅自调课、不上课,上班经常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集会和重大活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5)有其它消极现象。

六、考核等第

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占70%,其它等第不设比例。“优秀”人数根据评价各部门的相对排名比例而确定。

七、评价规定

1、评价主体: 教职工互评结果与年级部(或相关职能部门)考评结果相结合

2、评分办法:教职工互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进行统计,年级部(或相关职能部门)考评结果也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进行统计。如都为“优秀”,则师德考核评价为“优秀”;如果一个“优秀”,则由年级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给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所有评定最终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审议并核定师德考核等第。

3、评分依据积累: 各相关部门平时应翔实记录教职工师德表现事例的过程性资料作为考评依据,并提交给学校师德考核小组作为审定依据。

八、考核流程

1、   自我评价:

教职工根据本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如实撰写《晋元中学教职工师德考核个人小结》。

2、   交流互评:

教师由各年级部组织,教辅、后勤人员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先交流,后登陆“学校师德考评平台”进行互评。

3、   部门考核:

教师由年级组核心组成员(主任、副主任、工会大组长、学生辅导员)负责考核评分;教辅、后勤人员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考核评分。( 注: 工会大组长、学生辅导员的年级组考核评分,由年级主任及副主任评定。)

4、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考核审定:

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工会、分管副校长和年级部支部书记等组成)根据互评、部门考评的评分结果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等第。

5、   反馈结果:

学校向教职工反馈个人师德考核等第结果。教职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工会提出申诉。经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复议后,将复议考评结果反馈申诉者本人。复议考评意见作为最终考评结果。

九、其他说明

1、若出现与上级相关文件相悖的,应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师德考核未取得“优秀”者,教师的基础性评价考核、教辅及后勤人员的综合考核等第原则上不能评定为A档,也不能予以行政评优奖励;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前述考核等第为C档。

3学校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4、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归学校党总支、校长室所有。

5、本实施意见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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