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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来源: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关于2019年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核的通知》(普教人〔201910)以及

《关于2019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普教人〔20191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9学年教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考核”和“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并为年终一次考核,以2019学年教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考核为基础。现将2019年度我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把人民满意的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二、考核范围

本校201912月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备注: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本市引进人员或区内流动人员在现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3.现在教育局机关、各大中心、社区学校、街道青保等部门工作的教职工由工作所在单位组织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编制所在单位。

4.各教育单位和各大中心党政正副职(含主持工作副职)、社区学校常务副校长由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属教师系列的干部同时参加单位教师任职情况学年度考核,并填写好教师业务档案。

5.教职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或因其它原因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当年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7.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或确定等次,由所在单位确定。

8.事业单位非事业编制和民办学校的教职工由学校参照本文件要求自行组织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德的考核,重点考核坚定理想信念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行为操守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突出科学发展的考核导向,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实行分类考核。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依据

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按“教师任职情况考评汇总表”进行量化考核;职工可参照“年度考核定量测评标准”进行定量考核。

“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的分值确定优秀比例和名次顺序(优秀分值为:高级职务9分及以上;一级职务8分及以上;二级职务7分及以上),高级、一级职务优秀比例在同级职务人数中不超过25%;二级职务优秀比例在同级职务人数中不超过35%

五、考核结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年度考核要严格标准,符合实际,要将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控制在区教育局下达指标额度之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确定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向承担任务重、工作量大、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向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青年教师倾斜。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91129-1130日)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季洪旭、王华

组员:王华琼、刘璇、邵荣、李莹、李靖

由学校党政领导做年度考核工作动员,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公开考核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等事项。

2.考评阶段(2019123-1214日)

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既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又要防止简单唯票唯分定等次。民主测评范围按照相关性、知情性、代表性原则确定,民主测评结果要综合分析使用,并在一定范围公开。

由考核小组对考核等次意见进行集体审核,讨论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核人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不仅要公示名单,更要公示其当年主要工作业绩,接受群众的监督。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考核等次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本单位考核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对本单位考核小组复核意见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3.汇总小结阶段(20191217-1221日)

⑴学校通过人力资源协同管理平台填报《2018年度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奖励人员名册》、《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考核小组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小结。

⑶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干部应分别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任职情况考评汇总表》统一存入人事档案和教师业务考绩档案(副本)。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将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统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的教职工按市、区人事部门的有关晋升工资的规定以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2.教职工当年考核被确认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予以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其工资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立。

3.教职工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认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原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意见〉的通知》(沪人〔1995113号文)的规定应予以辞退。

八、奖励工作

1奖励范围

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奖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且当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评比等第奖的,可以给予记大功奖励,记大功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受奖励人数的30%

2申报程序

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记功奖励的,由本人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记大功奖励的,由本人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初审,由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九、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和具体的考核办法,通过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等方式,高质量地开好年度考评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精心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注意把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年度考核的结果与绩效考核奖励挂钩。

3.《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另行下发。

5.材料报送说明:请于2019122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礼泉路3013305室)。

⑴《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奖励人员名册》纸质版11份。其中年度考核确认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须同时上报本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材料纸质版1份,予以备案。

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11份。

⑶申报“记功”奖励的《行政奖励审批表》纸质版11份,申报“记大功”奖励的《行政奖励审批表》纸质版12份,小学和幼儿园分别由学区总支和人才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送。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201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