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普陀区委宣传部“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的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对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2.方式:线下和线上同时展开。
3.答题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其中每位答题者须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答题纸复印有效),各单位统一汇总后邮寄至:灵石路1430号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各单位组织发动百人以上参加答题的,即可参评优秀组织奖。个人线下答题优秀者参评个人奖项。
4.“改革开放再出发,我为上海(普陀)献一计”建议征集。个人可按照意愿和要求参与附加题的答题。答题要注明本人的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和答题序号后,于5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通过OA平台递交教育党工委宣传科,由宣传科统一汇总区委宣传部。
附:关于开展普陀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的启事
区教育党工委宣传科
2018年4月23日
关于开展普陀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知识竞赛活动的启事
为贯彻落实中共普陀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普陀区委宣传部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旨在促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兴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汇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智慧和力量,为加快推进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城区转型提供强大的思想指引和精神动力。
二、参与对象
普陀区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的机关全体干部和各企事业单位党员;社会各界人士。
三、命题范围
命题内容涵盖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大党章、2018年新修订宪法等。
除竞赛题外,另设附加题。附加题为“改革开放再出发,我为上海(普陀)献一计”建议征集活动试题。
四、竞赛步骤安排
(一)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方式。线下和线上同时展开。
1、线下试题及要求刊登在4月20日《新普陀报》第5、6版上,答题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其中每位答题者须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答题纸复印有效),各单位统一汇总后邮寄至:灵石路1430号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普陀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评审组”收,邮政编码200065。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以收到信件的邮戳为准),逾期邮寄则答题无效。各单位组织发动百人以上参加答题的,参评优秀组织奖。个人线下答题优秀者参评个人奖项。
根据“改革开放再出发,我为上海(普陀)献一计”建议征集活动要求,个人还可按照意愿和要求参与附加题的答题。附加题共设三题,任选一题作答。答题要简明扼要,突出列举建议、举措和方案等。注明本人的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和答题序号后,以电子文档方式递交本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5月20日征集活动截止后3日内,由各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统一汇总,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至区委宣传部干部党员教育科,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A区1572室;邮箱:liulu@shpt.gov.cn。
2、线上试题答题及要求在4月20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和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线上答题优秀者参评个人奖项,并可入围线上抢答活动。入围名单在5月25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和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抢答活动时间为5月28日上午9:00开始,加试19题,19分钟截止,抢答满分者直接获普陀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知识竞赛个人特别奖。
(三)评审与抽奖。6月4-8日进行阅评与抽奖。
优秀组织奖数额不设限。个人奖项线下和线上各设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共1200名,评选标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当分数相同时采取抽奖方式确定等次。线上抢答活动的个人特别奖名额不设限。
附加题将由知识竞赛主办方另行评审并揭晓结果。
(四)颁奖。区委宣传部将在“七一”前夕组织颁奖。
本次活动由中共普陀区委宣传部主办,中共普陀区委党校协办,解释权归属主办方。
中共普陀区委宣传部
中共普陀区委党校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