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普陀区“十三五”第二轮 区级教师培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社区学校及其它教育中心校(园)长室:

根据《普陀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促进教师培训优质课程的共建共享,结合我区街镇联合体新模式征集优秀的教师培训课程。经培训中心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十三五”第二轮区级教师培训课程的申报工作。

请各学校按照《关于“十三五”普陀区开发实施教师教育课程的意见》(附件3)规定的课程开发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及开发标准、开发流程等。明确责任主体、开发主体,认真组织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学院专业人员、街镇联合体、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中职校、特色培训基地为主要力量,采用自主研发、联手开发、建设精品课程资源库。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时间

20171027日(下周五)前提出申报意向;

20171120提交相关课程申报的材料。

 

二、课程申报对象(三类)

1教育学院各部门专业人员、区内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课程来源可为个人研究成果、专业发展指导团队研究成果转化成教师培训课程。

2、各街镇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审核及推荐申报(联合体牵头名单见附件1

说明:在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十三五”期间为探索街道教育联合体课程的共享机制,由各街镇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向本联合体内的各基地学校积极宣传、征集推选出优秀校本研修课程,申报区级教师培训课程。

课程来源可以是各校原有的校本课程、教师个人成果转化,经联合体审核后申报区级教师培训课程,每个联合体至少申报一门课程,经区级评审后可作为区级选修课程。(未通过的课程可在联合体学校内共享,并可获得校本研修学分。)

3、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推荐申报,每校至少申报一门课程(专业发展学校见附件2

4、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直接向培训中心申报。其它申报课程由学校盖章后,提交给各联合体牵头单位审核盖章后,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培训中心申报。

 

三、课程申报方式

申报课程资料如下:

区级教师培训课程申报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建议课时(481216课时,4课时为半天)。

课程资源实物:开发者需要按照申报的课时数提交相应PPT、教材(可书面)、讲义、多媒体资料等电子稿各一份。

 

四、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参照附件《关于“十三五”普陀区开发实施教师教育课程的意见》,与学校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克梅老师,邮箱:013联系分机:694

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普陀区“十三五”第二轮 区级教师培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社区学校及其它教育中心校(园)长室:

根据《普陀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促进教师培训优质课程的共建共享,结合我区街镇联合体新模式征集优秀的教师培训课程。经培训中心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十三五”第二轮区级教师培训课程的申报工作。

请各学校按照《关于“十三五”普陀区开发实施教师教育课程的意见》(附件3)规定的课程开发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及开发标准、开发流程等。明确责任主体、开发主体,认真组织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学院专业人员、街镇联合体、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中职校、特色培训基地为主要力量,采用自主研发、联手开发、建设精品课程资源库。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时间

20171027日(下周五)前提出申报意向;

20171120提交相关课程申报的材料。

 

二、课程申报对象(三类)

1教育学院各部门专业人员、区内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课程来源可为个人研究成果、专业发展指导团队研究成果转化成教师培训课程。

2、各街镇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审核及推荐申报(联合体牵头名单见附件1

说明:在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十三五”期间为探索街道教育联合体课程的共享机制,由各街镇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向本联合体内的各基地学校积极宣传、征集推选出优秀校本研修课程,申报区级教师培训课程。

课程来源可以是各校原有的校本课程、教师个人成果转化,经联合体审核后申报区级教师培训课程,每个联合体至少申报一门课程,经区级评审后可作为区级选修课程。(未通过的课程可在联合体学校内共享,并可获得校本研修学分。)

3、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推荐申报,每校至少申报一门课程(专业发展学校见附件2

4、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直接向培训中心申报。其它申报课程由学校盖章后,提交给各联合体牵头单位审核盖章后,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培训中心申报。

 

三、课程申报方式

申报课程资料如下:

区级教师培训课程申报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建议课时(481216课时,4课时为半天)。

课程资源实物:开发者需要按照申报的课时数提交相应PPT、教材(可书面)、讲义、多媒体资料等电子稿各一份。

 

四、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参照附件《关于“十三五”普陀区开发实施教师教育课程的意见》,与学校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克梅老师,邮箱:013联系分机: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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