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7号)和《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7〕43号)以及《2017年普陀区高中阶段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7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人数
学校今年招生总数的3%以内
二、招生项目
管乐、舞蹈、声乐
三、招生范围
在本区报名参加中考的有艺术特长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条件
1.专业考级证书八级以上,近两年内荣获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者;
2.市、区学生艺术团队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者;
3.经区学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确有艺术特长者。
五、招生程序
1.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4月11日)前送至我校。
①《2017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文艺特长生报名表》(校园网下载填写)
②《2017年普陀区艺术特长生推荐自荐表》原件(一式三份),由初中就读学校审核并盖公章
③艺术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2.审核材料:
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评价小组按照公示的“招生办法”,审核报名学生的材料,确定面试名单(一定比例)。
3.专项测试与面试:
时间:4月13日(周四)下午15:00
地点:艺术楼音乐厅
要求:部分学生参加专项技能测试、面试,考生须携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学生证。
【管乐】:自备相应于证书水平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并进行即兴视奏。
【舞蹈】:自备相应于证书水平的舞蹈作品;
【声乐】:自备相应于证书水平的声乐作品一首,并进行现场演唱(自带伴奏)。
4.上报审核:4月17日前
学校将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式三份原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和汇总名单(一份)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5.区级审核、专项测试及公示:4月底前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部分拟录取学生进行专项测试。拟录取名单在普陀教育网、校园网公示。
6.填报志愿:5月中上旬
经公示后的拟录取艺术特长生应将晋元高中作为第一志愿填入志愿表内。
7.签订协议:5月底前
学校与拟录取艺术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特色项目活动。否则,取消其艺术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有关规定按普通学生重新予以安排。
六、录取标准
拟录取艺术特长学生参加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适当予以降20分的标准录取。
七、咨询电话
66097811(总机) 转749 音美教研组朱老师;
转641 郑老师、周老师
八、监督机制
1.为使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严格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招生原则。学校成立由季洪旭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同时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定期向区教育局汇报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区教育局的全程领导与监督。
2.初中学校、学生与家长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要求的相关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自荐工作,推荐自荐材料必须属实。如若发现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