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作者(来源):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

为落实市、区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上海市游泳二线运动队和田径、排球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人才的梯队建设,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17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与人数

项目为游泳、田径和排球,总人数为13人。

二、招生条件

1.符合本市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正常参加业余体育训练,并连续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注册满两年并持有参赛证),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本市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必须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5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 获得本市由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三、招生程序

1.3月24日前,学校成立由校长领导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审核通过后,3月30日前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成立领导小组指导下的招生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特长认定工作。

2.4月11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7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我校。

3.4月12日上午9:00在我校第四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游泳、田径、排球项目于4月13日9:00在我校游泳馆、田径场、排球场分别进行专项测试。

4.4月1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汇总名单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基础教育科。

5.4月21日前,由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对我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区级审核认定的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普陀教育网和普陀区体育局网站公示,其就读学校、我校校园网(http://www.hsjy.pte.sh.cn)根据普陀教育网公示情况予以校内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一律不得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录取。

6.5月中上旬,填报志愿。公示结束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将我校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如不将我校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就不作为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

7.5月底前,签订录取协议。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我校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体育项目活动。否则,学校将取消其体育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

8.7月,录取工作。经审核通过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升学考试成绩达不到我校实际录取线,可适当降分给予择优录取。

8.1符合招生条件的游泳国家二级运动员以及认定为优秀的田径、排球运动员可以降20分录取。

8.2对于下列运动成绩特别优秀的运动员在中考文化考试成绩方面最低可以放宽到晋元实际录取分数线的70%:

(1)进入上海市一线运动队集训并有相关通知原件的优秀运动员;

(2)游泳国家一级或晋元二线游泳队注册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运动员,还需经过学校评价小组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定排序,然后择优录取。

以上日程安排,按需要可做适当调整。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新村路2169号

邮政编码:200333

学校网址:http://www.hsjy.pte.sh.cn

咨询电话:66090994,66097811—610(体育教研组);66091963(校办)

附近交通:公交112、830路到终点站晋元高级中学站下车;公交766、937路到晋元高级中学站(万泉路)下车;公交107、869路到真金路站下车;公交62、117、742、708、750、838路到同济大学沪西校区站(原铁道大学)下车。

五、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为加强对体育特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体育特长生”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季洪旭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价小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将定期向普陀区教育局汇报进展情况,接受普陀区教育局和体育局的全程领导与监督,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2.各初中学校、教练员及学生本人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教委要求的相关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自荐工作,推荐或自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推荐或自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推荐生或自荐生的录取资格。

3.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增强透明度。

4. 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2017年3月

2017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作者(来源):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

为落实市、区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上海市游泳二线运动队和田径、排球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人才的梯队建设,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17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与人数

项目为游泳、田径和排球,总人数为13人。

二、招生条件

1.符合本市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正常参加业余体育训练,并连续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注册满两年并持有参赛证),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本市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必须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5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 获得本市由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三、招生程序

1.3月24日前,学校成立由校长领导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审核通过后,3月30日前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成立领导小组指导下的招生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特长认定工作。

2.4月11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7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我校。

3.4月12日上午9:00在我校第四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游泳、田径、排球项目于4月13日9:00在我校游泳馆、田径场、排球场分别进行专项测试。

4.4月1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汇总名单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基础教育科。

5.4月21日前,由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对我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区级审核认定的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普陀教育网和普陀区体育局网站公示,其就读学校、我校校园网(http://www.hsjy.pte.sh.cn)根据普陀教育网公示情况予以校内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一律不得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录取。

6.5月中上旬,填报志愿。公示结束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将我校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如不将我校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就不作为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

7.5月底前,签订录取协议。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我校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体育项目活动。否则,学校将取消其体育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

8.7月,录取工作。经审核通过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升学考试成绩达不到我校实际录取线,可适当降分给予择优录取。

8.1符合招生条件的游泳国家二级运动员以及认定为优秀的田径、排球运动员可以降20分录取。

8.2对于下列运动成绩特别优秀的运动员在中考文化考试成绩方面最低可以放宽到晋元实际录取分数线的70%:

(1)进入上海市一线运动队集训并有相关通知原件的优秀运动员;

(2)游泳国家一级或晋元二线游泳队注册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运动员,还需经过学校评价小组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定排序,然后择优录取。

以上日程安排,按需要可做适当调整。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新村路2169号

邮政编码:200333

学校网址:http://www.hsjy.pte.sh.cn

咨询电话:66090994,66097811—610(体育教研组);66091963(校办)

附近交通:公交112、830路到终点站晋元高级中学站下车;公交766、937路到晋元高级中学站(万泉路)下车;公交107、869路到真金路站下车;公交62、117、742、708、750、838路到同济大学沪西校区站(原铁道大学)下车。

五、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为加强对体育特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体育特长生”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季洪旭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价小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将定期向普陀区教育局汇报进展情况,接受普陀区教育局和体育局的全程领导与监督,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2.各初中学校、教练员及学生本人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教委要求的相关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自荐工作,推荐或自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推荐或自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推荐生或自荐生的录取资格。

3.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增强透明度。

4. 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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